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案件,目前已進入最高法院審理階段。台灣高等法院今日裁定,黃子佼自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此裁定可提起抗告。
根據法院認定,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高級會員,陸續購買、下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全案共涉及47名被害人,其中37名已確認身分,被害人年齡最小僅10歲,最大17歲。黃子佼總計持有2341個兒少性影像檔案。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則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考量黃子佼已與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宣告緩刑4年,同時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
高等檢察署對二審判決表示不服,認為黃子佼犯行對兒少身心健全發展造成嚴重侵害,不宜宣告緩刑,已於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由於黃子佼原本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將於明年元旦屆滿,高等法院29日傳喚黃子佼出庭說明。黃子佼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由律師代理出庭。律師主張黃子佼家庭、生活重心均在台灣,深具悔意,無逃亡可能。檢方則認為全案尚在最高法院審理,黃子佼仍有逃亡之虞,請求延長限制。
高等法院審酌黃子佼長年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出入境紀錄,若自由出境非無藉機逃亡可能。考量其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造成侵害程度,以及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之必要,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目前全案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黃子佼仍維持50萬元交保狀態。另有10名兒少共503個性影像因無法確認身分及年齡,已退回檢察官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