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區公園路台南公園前路口發生一起街頭騷擾事件。根據台南市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陳東宏說明,一名男子在該路口手持方形鐵片於馬路上揮舞,並對路口等候通行的機車騎士進行叫囂,其行為已對用路人安全造成威脅及驚嚇。
事件發生後,現場民眾立即報案處理。然而,警方在受理報案時的回應引發爭議。據民眾指稱,報案時警方表示「他在這一帶很有名,不會真的對你怎麼」,此番言論讓民眾感到不滿,隨後將拍攝的影片上傳網路,迅速引發網友討論。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男子為當地一名街友,平時偶有在馬路上跳舞等脫序行為。根據警方說明,該男子的行為已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規定,即「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依法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警五分局獲報後迅速展開調查,目前已掌握涉案人身分,正通知其到案說明。警方強調,無論身分為何,只要行為影響公共安全,皆會依法處理,全案將依規定函送台南地院偵辦。
針對民眾質疑警方處理態度,第五分局副分局長陳柏宇正式回應表示,對於民眾反映之情事,分局高度重視並已啟動內部調查。若確有員警在受理報案時用語不夠周延、未能同理民眾感受之情形,分局將進行檢討,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陳柏宇強調,要求同仁於受理案件時,應秉持同理心與專業態度,讓民眾感受到警方對人身安全的重視。
此事件凸顯警方在處理街友相關案件時的態度問題,以及民眾對人身安全保障的期待。全案目前由台南市警五分局持續調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