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114年度輸入業登錄情形查核專案」結果。該專案從去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共查核230家輸入業者,發現9家違規,裁罰總額54萬元。
最嚴重違規案例為高雄市岡山區的東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衛生局在該公司倉庫查獲35件過期食品,總重925公斤。過期品項包含肉品、油品、醬料、麵製品、蔬果及水產加工品等5大類。其中最誇張的是一批雞排,早在106年8月28日就已過期,至查核日已過期長達8年。該公司因此被重罰30萬元,所幸這些過期食品都存放在倉庫中,並未流入市面。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另有西霸企業有限公司因未建立追溯追蹤系統,經限期改善後複查仍不合格,被罰3萬元。該公司前一天才因印尼木薯餅檢出甜味劑超標上榜,已被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其他違規情形包括3家業者未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3家業者未實施強制檢驗、1家業者追溯追蹤電子申報不實。食藥署提醒,食品輸入業者應依法於登錄平台提供正確資料,並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一級品管等規定,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