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方接獲檢舉指稱當地一間小吃店涉嫌經營色情服務。警方隨即展開臥底行動,派遣員警喬裝成尋芳客進入該店消費蒐證。
根據法院判決內容,該店會計人員兼現場負責人小優在員警入店後立即上前招待,並安排5名本國與外籍坐檯小姐進入9號包廂提供服務。坐檯收費標準為每2至2.5小時300元,費用及小費歸小姐所有,包廂費300至500元則由小優收取。
臥底員警進入包廂後,坐檯小姐隨即提議玩擲骰子遊戲。遊戲規則為輸者須當場脫衣,露出胸部或下體部位供在場人士撫摸,藉此賺取額外小費。當遊戲進行到高潮,多名小姐已脫至幾無衣物遮蔽時,其餘警力持搜索票進入現場。
小優發現警方到場後,立即按下櫃檯桌下的隱密電源開關,使9號包廂燈光全亮,試圖以此暗號提醒包廂內的小姐躲避臨檢。然而警方的密錄器早已完整記錄包廂內的全部過程,坐檯小姐當場遭到逮捕。
警方現場扣押9號包廂消費明細、小姐名冊、營業額新台幣8萬6000元、公司周轉金8萬9659元,以及報表、班表、簽單統計表與總營收表等相關證物。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本案時,小優對犯行坦承不諱。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