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寵物飼養風氣日益盛行,寵物食品市場快速成長,除公司行號外,近年也有不少個人業者透過市集攤販、網路、社群平台及電商通路販售自製或進口寵物食品。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提醒,凡從事寵物食品製造、加工、分裝、批發、販賣、輸入或輸出行為者,不論是否完成公司登記,皆屬寵物食品業者,應依法遵循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以保障飼主權益與寵物健康。
↑圖說:高雄市動保處於製造工廠、實體店面及網路通路等處加強稽查寵物食品。(圖片來源:高雄市動保處提供 )
動保處指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須於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網完成業者及產品申報,並在產品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清楚標示完整且正確的法定資訊。產品在標示、宣傳或廣告時,所呈現的品名、文字敘述、影像或聲音內容,皆應提供充分且正確的資訊,不得有不實、誇大或易生誤解的情形;若涉及預防或治療動物疾病等療效宣稱,則可能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
動保處也強調,寵物食品業者應重視食品安全,落實自主管理,確保原料來源安全,製程及保存條件妥適,避免使用可能危害動物健康的原料。若經查獲寵物食品含有病原微生物,或有害健康物質超過安全容許量,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
↑圖說:寵物食品成分、製造(加工)業者、有效或製造日期等資訊標示不明,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可依法開罰。(圖片來源:高雄市動保處提供 )
高雄市動保處處長葉坤松表示,業者應秉持良心與社會責任,投入寵物食品市場前,主動了解並遵循相關法規,確實落實申報、標示、廣告及衛生安全管理。動保處於114年度針對轄內製造工廠、實體店面及網路通路進行稽查,抽驗國產及進口乾糧、濕糧、零食、罐頭、生鮮冷凍、潔牙骨與補助食品等共111件產品,其中3件不符規定,另有5件由他縣市查獲後轉由高市動保處辦理。
葉坤松呼籲,業者不論規模大小,未依法辦理皆有違法風險,切勿心存僥倖。動保處將持續加強市售產品稽查,與社會大眾共同把關,守護毛孩的飲食安全,讓飼主更安心、寵物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