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罵堂妹「不男不女」遭判罰!法官認定性別歧視構成公然侮辱

發表日期:2026 / 02 / 20

示意圖:Freepik

一起因家族糾紛引發的公然侮辱案件,近日在苗栗地方法院宣判。湯姓男子因不滿堂妹指責他酗酒不工作,在庭院公開以不當言語辱罵堂妹,最終遭法院判處罰款。

根據法院調查,湯男與堂妹等親友為鄰而居,雙方平日即因湯男飲酒問題時有爭執。案發當日,湯男原先與堂叔發生口角,堂妹在場並出言指責湯男「整天酗酒不工作」。湯男對此感到不滿,認為堂妹的說法過於誇大,因他每週僅飲酒2至3次,並非整日酗酒。

在情緒激動之下,湯男注意到堂妹留著短髮,便以台語公開辱罵:「不男不女,活到30幾歲沒有男人,就算脫光衣服也沒人看」,並夾雜其他不雅字眼。堂妹對此感到憤怒,隨即報警並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法院審理時,湯男承認確實說出上述言詞,但辯稱是因堂妹先行挑釁才會失控。然而法官審酌全案後認為,雖然堂妹稱湯男「整天酗酒」確實有些誇大,但湯男自承每週飲酒2至3天,堂妹的說法並非毫無根據。

法官在判決中特別指出,根據聯合國國際公約相關規定,「不男不女」一詞在一般社會通念中,係指個人的言行舉止、裝扮與生理性別不符,屬於貶抑性用語。此類言詞不僅暗示他人性別不明,更產生結構性的性別歧視。法官認定,湯男使用此類語言不僅構成人身攻擊,更涉及性別歧視言論,明顯具有貶損堂妹名譽的故意。

經過審理,法院依據警方密錄器所記錄的影音證據,確認湯男的行為已觸犯公然侮辱罪。考量案情輕重,最終判處湯男罰款新台幣7000元。此判決彰顯司法對於性別歧視言論的重視,提醒民眾即使在家族糾紛中,仍應注意言語分寸,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