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針對近日網傳地方民意代表公開質疑發表「花蓮縣政府的預算用途由立法委員分配」、「全國有哪個縣市是由立法委員分配地方政府預算使用用途」等言論,內容嚴重與事實不符,恐對社會大眾造成誤解。花蓮縣政府今(6)日特此澄清相關事實,並重申依法行政的立場,以正視聽。
「預算來源與使用,均依法辦理,並經地方議會依法審議通過。」花蓮縣府表示,縣府各項歲入歲出預算,依據《地方制度法》、《預算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中央法規辦理。預算編列與執行之各階段,均有法定程序與監督機制,經花蓮縣議會依法審查通過,始得執行,並非網傳所述「由個別立法委員所能主導或分配。」
花蓮縣府指出,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機制,為全國一致性制度;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中央政府依據各地方人口數、財政需求、地理條件、行政績效等指標,計算分配比例。其中,六都與非六都的分配比例、地方稅與國稅分配方式皆有明文規定,不容混淆。
花蓮縣府表示,此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其主要目的在於提升各縣市在中央稅收中的分配比例,促進區域均衡發展;以花蓮縣為例,預估統籌稅款由原約71億元增加至約232億元,實質有效強化地方財政能力,用於建設花蓮縣社會福利、教育與公共建設等領域。
「立法委員、地方民代反映民意,屬依法職責,與地方政府互補合作。」花蓮縣府嚴正指出,立法院中央民代依法爭取中央資源之職責,或是地方各級民意機關和民代監督,皆受縣府高度重視並保持良好關係,地方建設不分中央和地方民代共同來推動,深化促進地方發展,提昇鄉親百姓福址。然而,縣政施政規劃與預算執行,仍由縣府依法負責,並受地方議會監督,與網傳所稱「由立委分配預算」之情節全無事實基礎。
「縣府並未參與亦無提供經費。」花蓮縣府針對文宣品之傳聞再度聲明,近期部分媒體報導,指政黨文宣品與縣府有所關聯,經查該項宣傳品係由政黨單位自主設計製作,縣府並未參與、亦未提供任何公帑資源。花蓮縣政府嚴守行政中立原則,公私分明,依法行政行政與選舉活動劃分明確,相關指控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花蓮縣府嚴正呼籲,應回歸事實與理性,共同推動地方發展;花蓮縣政府尊重不同政治立場與政策監督權責,然仍期盼各界發言應以事實為依據,避免誤導社會觀感或製造對立。未來縣府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誠信施政原則,強化施政透明度,推動重大建設與民生政策,落實地方治理,造福縣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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