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一名李姓前放射師去年在為患者拍攝X光照片時,趁機對兩名女童進行不當行為。他不僅偷拍女童私密處,還摸觸其隱私部位。事件被揭發是因為女童向家長反映,隨後報警處理。
警方調查過程中,還發現李姓男子從網路下載了超過10萬份兒少性影像檔案。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一審法院重判李男8年6個月徒刑。然而,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在二審審理期間,李男與其中一名受害女童及其家長達成和解。台南高分院考量這一因素,最終改判李男4年2個月徒刑。值得注意的是,此判決仍可上訴。
成大醫院在事件曝光後,立即採取行動。醫院方面表示,案發後已立即暫停李男所有職務,並終止與其勞動契約。醫院還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表達深切歉意,並提供必要協助。同時,醫院也全面檢討了管理及監督機制,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在法庭上,李男表示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向其中一名受害女童(法庭稱為甲童)及其家屬道歉,承認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李男表示事發後已盡力彌補,希望能獲得原諒,並請求法官考慮減輕刑罰。
李男的辯護律師也強調,被告從案件開始就坦承犯行,且部分犯行是因被告自首才被查獲。律師還提到,受害者家長表示不打算向被告求償,只希望被告能改過自新。基於這些因素,律師建議法官酌減刑期。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指出,李男與其中一名受害女童(法庭稱為乙童)及其父母達成和解,並已當庭全數給付賠償金。受害者一方表示原諒李男,同意法院從輕量刑。法院認為這顯示李男有悔意,並努力彌補過錯造成的損害。
然而,法院也強調李男的行為嚴重危及社會對醫病關係的信賴。李男利用執行醫療業務的機會,罔顧患者對醫療體系的信任,為滿足私慾而犯案,犯罪動機可議,手段惡劣,造成的危害重大。
此外,李男持有大量兒童及少年性影像,內容包含兒童或少年裸露身體敏感部位、性行為等,且可輕易辨識當事人身份特徵,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法院認為這樣的行為應予嚴懲,不宜輕縱。
最終,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對甲童案件及持有兒少性影像的判決,分別為3年8月和7個月徒刑。針對乙童案件,考慮和解因素後改判3年10月。三項罪名合併後,最終判處李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