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兩年條款」遞補上任後,其國籍與戶籍身分爭議持續延燒。媒體今(3)日報導,她疑因「雙重戶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參選資格存在瑕疵且未放棄相關國籍,公部門將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回應,有關涉及重大或重要事項,將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提請委員會議審議後,依法作成決定,其餘無其他評論。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也已指示,在李貞秀資格尚未確定前,各部會一律不提供資料,並請中選會依陸委會及內政部來函內容,進行必要的行政作業處理。
據《自由時報》報導,熟稔兩岸法律的官員表示,即便中選會通過討論,也無法直接註銷當選資格,因選舉委員會已發布當選公告、不能逕行收回,必須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亦即由公部門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1條規定,不分區立委當選無效之訴,有權提起者僅限主管機關中選會、登記不分區席次的其他政黨,以及檢察官。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對此強力反擊,批評相關報導凸顯政府官員「不知法、不懂法」,散布錯誤訊息。黨團強調,依我國憲法,中華民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因特殊政治狀況,人民赴對岸定居後,原設戶籍即遭註銷,同時須繳回或註銷國民身分證與護照,「兩岸人民適用單一身分、單一戶籍制,根本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民眾黨黨團強調,法律有其規範與沿革,不容不懂法的官員恣意歪曲解釋,若真要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只會讓國家機關淪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