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北部一所國中的女學生大喬(化名)去年9月間下課與同學嬉戲,但不慎與女同學小喬(化名)發生碰撞,造成小喬摔斷門牙,小喬的家長因此提告求償60萬元,但大喬的家長否認2人有相撞,雙方各執一詞,而法官審理後採信小喬家長的說詞,判處大喬及家長應賠償57萬3800元。
小喬的家長在判決中主張,事發當時是下課時間,女兒經過學校川堂時,大喬正在與另一名同學嬉戲奔跑,結果與女兒發生碰撞,致使女兒向前摔倒,面部著地,造成門牙斷裂、臉部及四肢多處擦挫傷;經過專科醫師及多家醫療院所診斷,均認為女兒斷裂的門牙神經外露,必須先做牙套,等到成年之後才能進行植牙,因而才決定對大喬及其家長求償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共60萬元。
大喬的家長則提出反駁指出,學校監視器未拍到2人碰撞畫面,況且女兒在發現小喬後,馬上減慢速度並閃避,雙方根本沒有發生碰撞,小喬的傷勢不是女兒造成的。
但全程目擊事發經過的老師出庭證稱,確實有看到大喬和小喬撞在一起,當時小喬手上拿著書,大喬從後方跑過來,有看到大喬好像要閃,但沒有閃到,就撞上去,然後小喬就倒在地上,撞到牙齒。」
法官認為,根據證人的證詞、校方回函、3間醫療院所的診斷證明,內容均相符,足以採信小喬因為這起事件受傷,導致進食困難且影響外貌,不僅影響到她的社交及自信,傷勢未來能否痊癒也尚未可知,最終判大喬及其家長應賠償57萬3800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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