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進入「大罷免」時代,執政黨支持的大罷免在野黨立委正如火如荼展開。表面上,這是公民政治參與的展現,但實際運作過程中,朝野動員明顯失衡、資源懸殊,司法成功為執政黨助攻,守住台北市雙吳免於被罷免。這樣的民主真的沒有走鐘嗎?這個全球罕見甚至獨有的民主大戲,絕對稱不上正常,台灣民主好不容易萌芽尚待茁壯,禁得起這樣的考驗嗎?
綠營罷免在野黨立委成果豐碩,相對地,藍營罷綠行動中,備受矚目的「罷雙吳」,在第二階段連署已達門檻的情況下,卻因領銜人張克晉失聯而功敗垂成。令人不禁要問,張克晉的退出,是否真如外界推測,遭受某種壓力甚至威脅?如果只是單純個人選擇,當然應予尊重;但若真有不能說的苦衷,那麼民主機制是否還能在公平、無壓的環境下運作?
引人關注的是,現行《選罷法》對於罷免領銜人退出的規範,幾乎無「下車」機制。若非死亡或取得過半提議人書面同意,即使公開聲明、遷戶籍都無效。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否已讓領銜人變成高度風險的「責任孤島」?當一旦有人想以法律程序嚇阻罷免,是否只要讓領銜人「退場」,整案即告失效?如此一來,廣大支持者的簽署是否也形同白費?
執政黨號召大罷免以來,姑且不論看板、車隊、宣講陣仗,光是施政團隊親上火線,這樣的資源再也絕對難以匹敵。民進黨種種規模與節奏幾乎是全黨總動員。對照之下,國民黨推動的「罷綠制罷」,雖也有熱情民眾自發響應,但在資源、人力、組織調度上,完全無法與之比擬。這樣的「不對稱競賽」,真的能反映出民意的真實比例嗎?
此外,司法系統介入連署調查之時機與態度,也引發部分罷免發起人內心的恐懼與退卻。媒體報導,即便是罷藍領銜人,都有人因為內部意見分歧且擔心「不是我做的,卻可能塞到我包裡」夜不能寐,而想退出。若司法介入的結果是「嚇阻效果」勝於「釐清真相」,是否會變相削弱公民行使罷免權的勇氣與空間?
不可否認,罷免制度本是憲法賦予人民監督公職的武器。但當罷免變成政黨動員的工具,伴隨壓力與選舉算計,其初心是否已被曲解?賴清德總統曾言,要團結台灣、消除對立,那麼在面對這波罷免潮時,是否也該審慎思量,是放任仇恨動員繼續擴大,還是應尋求真正的社會對話與和解?
藍營的台北市罷雙吳,即便連署達標,領銜人卻在遭約談後決定退出的情況下,送件失敗。國民黨的罷綠行動幾乎潰不成軍。誠如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所言,民進黨是仇恨動員,反對罷免亂象的民眾本來就偏向溫良恭儉讓,要鼓動其連署參與造成社會亂象的罷免行動當然不容易。眼前只能強調守住31席藍營立委,呼籲選民投下不同意票。
民眾若能走出來投下「不同意票」,不僅是一種政治表態,也是對亂象的回應。但社會大眾是否真有足夠資訊與空間,來判斷罷免背後的真實動機?民主制度不該被操弄為報復工具,罷免若淪為對立與撕裂,那我們究竟是在成就民主,還是在消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