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佛堂變ATM!神鬼女出納盜領4545萬 辯:遊戲儲值解壓

發表日期:2026 / 03 / 20

正德佛堂作為國內外設有多家分院的知名宗教機構,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卻遭內部財務人員重創。王姓女出納於107年7月進入正德佛堂擔任行政人員,半年後因熟悉帳務轉任出納職位,負責保管零用金、記帳及開立應付帳款支票等關鍵業務。

案件發生於110年7月至112年9月間,王女利用保管支票簿的職務便利,在未經常律法師同意下,擅自將109張空白支票據為己有。她私自填載金額與日期,盜蓋佛堂與負責人印章完成發票程序,隨後背書轉讓予自己,持至銀行兌現並匯入個人帳戶。

三年期間,王女陸續提領18萬至49萬元不等金額,盜領總額高達4545萬4474元。事發經過顯示,佛堂會計人員在例行查帳時察覺帳戶金額異常短缺,經追查後發現支票遭濫用情形,隨即報請警方偵辦。檢方起訴後,王女在偵查與審理過程中均坦承犯行,表達賠償意願。

雙方後續於法院進行調解,王女同意每月償還1萬2000元。截至114年10月止,已返還79萬餘元,然而佛堂受損金額仍高達4466萬餘元,賠償比例極低。一審判決後,王女不服上訴,辯稱長期罹患重度憂鬱症無法排解壓力,導致不斷在線上遊戲儲值點數,因一時失慮而犯罪。

她聲稱已盡最大能力進行調解,希望二審法官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為,王女長期擔任財務職務卻起貪念,不僅嚴重侵害宗教機構財產權益,更破壞票據流通秩序與金融公信力。雖考量其犯後坦承態度、具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且部分返還款項等情節,但犯罪手法持續且金額鉅大,影響層面廣泛。法院最終認定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上訴,維持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的判決,並沒收犯罪所得。此案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