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雲林地檢署長期積極打擊以回填廢土方式破壞農地與國土資源的環境犯罪,發現魏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自北部營建工地及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運送營建混合物與無機性汙泥至雲林多處農地違法棄埋,面積廣達8公頃,雲林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魏男等36名被告及1家公司。
雲檢表示,檢察官莊珂惠指揮雲林縣刑警隊、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虎尾分局及台西分局共同偵辦,緝獲以魏男為首之非法廢土集團,與由陳姓車隊負責人的車隊合作,自北部營建工地及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非法運送營建混合物與俗稱「土餅」的無機性污泥到雲林多處農地違法棄埋回填。
專案人員調查,魏男集團回填11筆農地,面積合計約 6.7公頃;陳男車隊集團回填3筆農地,面積約 1.3公頃。總計逾 8公頃均為特定農業區之優良農地,遍布斗六、西螺、土庫、元長、褒忠、崙背、麥寮等鄉鎮。部分土地更涉及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管理之河川區域公有地、土庫鎮高鐵路權用地,甚至為台灣自來水公司之集水區用地。
辦案人員發現,魏男集團分工精密,由魏男總指揮,其陳姓女友負責記帳,並有吳男等人操控挖土機,伍男等人負責放哨並引導重機具經隱蔽小路進出。林姓地主仲介則偕同其子共同參與,並以監視器過濾車流、按車次收費方式進行牟利。
此外,查獲地主陳姓地主等16人,竟為節省購土費用,提供自有農地任意回填廢土,助長犯罪,甚至有知名房仲業者的吳姓員工亦涉入仲介行為。
此外,辦案人員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在大陸地區的魏男得知吳姓挖土機司機等人被逮捕拘提,透過在台灣的陳姓女友委任劉姓律師,利用律見羈押禁見被告吳姓怪手司機的機會得知偵查中警詢、偵訊內容,由劉姓律師告訴在看守所外面等候消息的陳女,再輾轉告知魏男,以此方式洩密偵查中之秘密。
雲檢表示,本案查扣犯罪工具與物證包括挖土機3台、砂石車1台、大貨車1台、小客車5台、電腦設備5台等,作為日後刑事沒收或追繳之依據。
全案聲押6人,其中4人經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其餘30人經以5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根據陳女記載之帳冊資料,111年 12月底至112年7月間,非法傾倒車次高達 33876車次,各車載運量,若以每車20噸保守估算,合計非法回填廢土約96000 噸。且已收費之車次計有1627台,獲利達410萬元,另有2249台未記錄收費金額,若以最低收費標準2000元估算,該部分不法所得亦達449萬餘元。
照片來源:雲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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