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健身知名大牌「ON乳清蛋白飲品」出包!食藥署今(9)日公布「114年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查核抽驗專案執行結果」,發現有2件產品標示不符食安法規定,其中就包括在好市多熱銷的「ON乳清蛋白飲品」不但未依規定標示內含BCAAs的含量,且使用「BCAAs SUPPORTS MUSCLE RECOVERY」就食藥署認定有誤導消費者以為該成分有助肌肉修復的不當宣稱,開罰新台幣4萬元罰鍰,並要求違規產品全面下架回收改正。
近年國內運動風氣盛行,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通常標示宣稱含有高量蛋白質,逐漸成為國民日常飲食外重要的營養素補充來源,常見的成分包括乳清蛋白與大豆蛋白等。食藥署便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4年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查核抽驗專案」。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表示,本次專案共計查驗17件產品,稽查項目包括查核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標示,並抽樣檢驗總黃麴毒素、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及粗蛋白含量。結果產品抽驗皆合格,但有2件產品的標示不符食安法規定。
鄭維智說,其中包括「ON乳清蛋白飲品(雙倍巧克力風味)」未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標示其營養素BCAAs的含量,且外包裝標示上還宣稱「BCAAs SUPPORTS MUSCLE RECOVERY 」有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
鄭維智表示,根據現行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並未列允許「BCAAs 支鏈胺基酸」可以敘述生理功能詞句或類似詞句,因此,業者此舉有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可能讓消費者誤以為BCAAs有助肌肉修復,台北市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開罰4萬元,且限期5月30日前全數下架回收改正。這是該業者首次被查到違規。
另外,炫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豆胜肽高纖全營養沖泡粉」則是未標示「過敏原芝麻及其製品」、「未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醒語」,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新北市衛生局以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元罰鍰。
食藥署表示,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如未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應標示事項,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標示如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則違反食安法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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