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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存在才能保護言論自由

發表日期:2026 / 03 / 26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提出國安法修法草案,禁止任何人鼓吹對台發動戰爭。內政部次長馬士元(二十六)日表示,國家存在才能保障人民言論自由。若個人言論侵害國家主權,國家機關可依法制裁,以維護公共利益。

草案規定,任何人不得公開鼓吹外國或大陸地區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違者將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立法院審查時,在野黨質疑修法可能干預言論自由,內政委員會將於3月底前舉行兩場公聽會。

馬士元指出,草案針對公開鼓吹戰爭者處以行政罰,而非刑事罰,已減輕對人民權利的影響。在當前環境下,此規定是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言論自由間的適當手段。

吳瑟致認為,草案將台灣的防禦從「被動防守」轉為「主動阻絕」,強化法治基礎以應對新型態威脅。謝政諭則強調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呼籲以民主方式解決問題,並期待兩岸關係能避免惡性循環。

原始新聞來源 內政部:國家存在才能保護言論自由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