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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贓車一路狂飆 警重兵圍捕49歲女駕駛竟手捧便當

發表日期:2026 / 03 / 29
開贓車一路狂飆 警重兵圍捕49歲女駕駛竟手捧便當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高雄市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日前下午6時許巡邏時,在轄內前鎮區金福路一帶,發現1輛紅色轎車高速行駛,行跡異常。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立即查詢車牌,確認紅色轎車為通報失竊車輛,當場展開尾隨並同步通報警力支援。紅車駕駛一路疾馳,最終在旗津旗後砲台景觀步道旁停車。警方迅速集結優勢警力,前後包夾、強力壓制逮人。年約49歲的許姓婦人,當時坐於駕駛座手捧便當進食,面對圍捕竟緊抱便當拒不配合,最終在員警強勢喝斥下,才放棄抵抗。

警方調查,許女因自己的車輛被拖吊保管,向友人借車代步後,卻長期未歸還,被友人提出侵占告訴。所以這輛紅色轎車,才會列為失竊協尋車輛。員警進一步搜索,在婦人隨身袋內,查獲毒品海洛因1包、安非他命7包、電子煙機體4支及菸彈4顆等。許姓婦人在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後,結果也呈陽性反應。員警訊後依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第335條侵占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前鎮警分局表示,另外針對許姓婦人涉毒駕部分,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可處汽車駕駛人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新台幣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予以舉發,共計最高得處新台幣18萬元。

前鎮警分局強調,對於危害公共安全及涉及毒品的不法行為,絕對強勢執法、絕不退讓。任何違法行為,也都將面臨即時壓制與嚴正究辦。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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