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有媒體報導及網路評論指出,美國公布藥品232關稅行政命令,未將台灣列為優惠待遇國家,與2日行政院稱「已取得藥品相關優惠待遇」不同,是「打臉行政院」。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3)日深夜澄清強調,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已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所說明的,是台灣與美國所簽的台美投資MOU中,已納入「學名藥」相關優惠,而美國最新公布的行政命令,是即將對進口到美國的「專利藥」課徵關稅,「學名藥」則暫時豁免將於一年內重新評估,因此與鄭麗君的說法並無衝突,更沒有「打臉行政院」一事,盼外界理解,並且不要繼續傳播與事實不符之資訊。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今日已有說明,根據我國2024年藥品出口統計,出口美國學名藥計新台幣84.72億元,佔整體輸美製劑外銷產值86.5%,此部分屬暫時豁免範疇;而專利藥計新台幣13.2億元,佔整體外銷產值13.5%,目前已規劃設廠。此外,罕見疾病用藥及疫苗部分,初步分析並無國產藥外銷美國之情形,整體評估對我國藥品產業之影響可控,政府將持續與業者密切合作,共同因應。
李慧芝表示,台美經貿小組也進一步指出,於美東時間1月15日所簽訂的「台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中,已載明學名藥及其原料豁免對等關稅,而於美東時間2月12日所簽訂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也將學名藥納入豁免對等關稅之項目當中。不過,後來因為美國最高法院判決IEEPA課徵之對等關稅失效,美方目前正依第301條款重建法律基礎,因此ART尚未正式生效;未來臺美雙方仍將保持密切聯繫,我方也會積極因應美方301調查,以鞏固既有談判成果。
照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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