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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廣告不得誇大不實 公平會重罰田農企業40萬元

發表日期:2025 / 06 / 11
圖/https://www.nlm.com.tw/官網
圖:https://www.nlm.com.tw/官網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754次委員會議決議,田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募「牛老伯市集」加盟過程中,涉嫌以不實營業額吸引加盟,並未完整揭露關鍵加盟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遭裁罰新台幣40萬元。

公平會調查指出,田農公司於加盟簡章中宣稱「旗艦店每月平均營業額250萬元、精裝店150萬元」,然而經查閱該公司直營及加盟門市實際營收資料,其平均營業額遠未達標。由於營業數據對有意加盟者評估投資報酬、回收期間及營運風險具重要參考價值,此舉足以造成誤導,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1條所指「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因此處以20萬元罰鍰。

此外,公平會亦指出,田農公司未在與加盟者締結契約前,提供下列三項重要資訊:一、開始營運前購買商品費用;二、營運期間的商品採購費用;三、加盟契約期間是否有公司得額外配貨限制等規範。此缺漏將妨礙加盟者正確評估開店成本與營運條件,恐影響其交易決定並減少選擇其他品牌的機會,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再處罰鍰20萬元。

公平會強調,連鎖加盟廣告應遵守「有憑有據、不誇大、說清楚、講明白」的原則,加盟業者應主動揭露關鍵費用與營運條件,避免資訊不對稱導致加盟糾紛,確保市場交易公平並保障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