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崔兆慧/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今(13)日進行環保局工作報告,針對市府今年3月施行的《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提出質疑,指出該條例雖為全台首創、立意良善,但在實務執行上仍面臨諸多困境,呼籲市府應儘速補強配套措施。
黃瓊慧表示,副市長蘇俊賓過去曾任環保局長,應對囤積案件處理的複雜性有所了解。然而現行條例在執行細節及進入民宅稽查的法源依據上仍顯不足,導致實務操作困難,反而將壓力轉嫁至第一線基層人員,形成「里長扛責、環保局清運」的不對等現象。

她進一步指出,雖然條例已明訂各局處分工,但里鄰長最熟悉轄內狀況,往往需承擔大量前期溝通與協調工作。以中壢區仁祥里為例,今年3月10日原訂針對一處囤積住家進行稽查,但屋主在接獲公告後拒絕配合,甚至人去樓空,導致稽查作業無法順利進行,凸顯現行制度在執行上的侷限。
黃瓊慧強調,市府推動相關政策不應僅著重於制度建立與政績宣傳,更應正視第一線執行困境,完善相關法源與配套措施,避免責任在無形中下放至基層,影響政策推動成效與基層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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