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勞工局廿一日公布今年第一季違法雇主名單,總計開罰八九五家業者,罰鍰金額達四千七百四十八萬三千元;其中「基隆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多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百餘人,遭重罰計二一五萬元。違法違規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本季勞查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依約定全額給付工資最為嚴重,其次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及置備出勤紀錄(含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
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而違反就服法部分,有二家業者以勞工容貌為由予以歧視。至於最低工資法部分,有十二家業者計給勞工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
勞工局表示,這次勞檢計有八九五家業者遭罰,罰鍰金額達四千七百四十八萬三千元;其中「基隆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分別為第七次及第六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百餘人,遭重罰計二一五萬元。另「指南客運」及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已是第八次及第六次違反同一規定,且僱用勞工均逾百人,分別遭罰八十萬元及六十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一百萬元,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二十%。另針對事業單位實收資本額逾一億元的事業單位,勞動部也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縱為初次違反,最低罰鍰從五萬元起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