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化妝品蘇丹紅案件,發現亦鴻公司負責人吳國瑜涉嫌明知故犯,隱瞞有毒原料資訊牟取私利。
吳國瑜擔任新加坡Campo Research化妝品原料在台唯一代理商,於2024年7月間接獲大陸合作廠商告知,其代理進口的「紅色複方原料」摻有蘇丹色素成分。吳男隨即將樣品送往弘光科技大學檢驗中心鑑定,8月28日取得報告確認檢出「蘇丹3號」及「蘇丹4號」等禁用工業染料。
儘管新加坡供應商建議暫停出貨,吳男卻為避免影響業績及商機,隱瞞檢驗結果,於9月至10月間持續銷售含有禁用色素的原料給歐萊德國際、沛美生醫科技、沛諾美學生技國際及威欣利實業等四家公司,相關原料已製成口紅等化妝品流向市面。
本案源於媒體11月25日相關報導,桃園地檢署當天主動分案,指派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偵辦。12月2日動員法務部調查局、保七總隊及桃園市衛生局,兵分16路搜索亦鴻公司及下游廠商,扣押大批原料與成品,約談13人,吳男以3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吳國瑜掌握資訊優勢卻未落實誠信,在明知原料安全性存疑情況下,仍隱瞞重大交易資訊牟利。審酌吳男於偵訊中否認犯行,態度可議,且行為引發社會重大不安,除依詐欺取財罪起訴外,並請求從重量刑,同時聲請沒收不法所得。
桃園地檢署強調,化妝品原料安全直接影響國人使用安全,業者應秉持誠信原則,發現原料異常應立即停止販售並通報,對於影響民生安全之犯罪行為必將嚴查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