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產業發展處兩度查獲一名邵男經營的夾娃娃機台存在多項違規情形。邵男將原本的抓爪改裝為磁吸裝置,在置物台面設置彈床影響物品掉落,並於出物口加裝障礙物及骰子台等設備。更嚴重的是,機台被修改為不同投幣幣值,結合「夾物換刮刮樂抽獎」機制,保證取物金額甚至超過法定上限990元。
警方後續於10月再度查獲類似違規情形,發現該批機台經改裝後具備高度隨機性與射倖性,形同賭博機具,當場查扣共22台機台並將邵男移送法辦。檢方指出,合法選物販賣機應符合「對價取物」原則,包含保證取物金額須合理、商品價值與投入成本相當,且不得涉及射倖性。
若業者擅自改裝機台結構或變更運作方式,應依法重新申請檢驗與評鑑分類。檢方強調,機台是否屬電子遊戲機,不能僅以是否具備保證取物功能判斷,而應綜合實際營運方式與遊戲設計。
一旦機台因改裝而使結果取決於不確定因素,讓消費者以運氣決定輸贏,即具射倖性與投機性。基隆地檢署最終認定邵男未取得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卻實際經營具賭博性質的電子遊戲機,已違反相關法規。由於其行為同時觸犯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刑法賭博財物罪,檢方依法從重以非法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罪起訴,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50萬至25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