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9月14日發生2輛汽車在市區飛車追逐事件,肇事造成6人輕重傷,雲林地檢署偵查後,今(12)日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將林姓等5嫌起訴,檢察官並以林某等人僅因私人債務糾紛,即在人車頻繁之市區道路從事追逐及碰撞行為,導致無辜民眾受傷,甚至造成重傷害,行徑惡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請求法院至少量處7年有期徒刑。
這起市區飛車追逐事件是因25歲的林男、24歲的張男、21歲的曾男,於113年 9月14日下午5時許,受友人「阿姐」委託,前往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二段415 號「大盤大五金食品百貨賣場」附近某檳榔攤,與30歲的廖男商談債務問題。
協商破裂後,廖男即由31歲的陳男駕駛自小客車載其離去,林男等三人見狀後,駕車尾隨並展開追逐。
林男等5人均明知在一般道路上高速競駛、追逐及敲打他車等行為,極可能導致交通事故,並危害行人及店家安全,亦能預見此類行為可能造成死傷後果,卻仍於人車川流不息之林森路上高速追逐。
追逐過程中,張男並持球棒敲擊陳男所駕車輛之右後照鏡致其損壞,廖男見狀後,唆使陳男以車輛反撞對方車輛,導致雙方車輛失控,衝撞至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二段119號「大樹藥局虎尾林森店」,波及多位於忠孝路口等候紅燈之無辜民眾,造成多人受傷及該店廣告燈箱毀損。警方獲報後即刻到場處理,並查扣現場球棒2支。
雲檢偵查終結,依刑法第185條第2項後段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重傷罪、第284 條後段之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將5名被告提起公訴。雲檢強調,近期類似危險駕駛與街頭暴力事件屢見不鮮,為維護用路人安全與社會秩序,對於此類危害公眾安全之行為,必將嚴格依法究辦,決不寬貸。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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