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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偷吃《莒光園地》女主播!共宿3晚記5大過

發表日期:2026 / 05 / 05

事件起因於2019年底,一名謝姓少校與林姓女少校前往清境農場跨年,遭妻子掌握行蹤並帶警方到場抓姦。軍方隨即展開清查,發現謝男曾在同年11月23日至26日留守期間,違規將林女帶進男寢共宿3晚,嚴重違反軍紀規定。

軍方調查後,認定謝男因不當感情關係遭記大過1次,營區共宿事件記大過2次。謝男事後雖被調離原單位,但在2020年3月至5月間再度與林女發生不當男女關係,再被記大過2次,一年內累計5次大過。

依據軍法規定,陸軍第十軍團召開懲罰評議委員會,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謝男3年。謝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法院認為程序有瑕疵撤銷後,軍方於2024年12月31日重新召開懲評會,仍維持原決議。

謝男再度上訴,主張2022年法院已判決其婚姻關係不存在,因此與林女屬單身男女交往,不應受懲處。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謝男在被抓姦時曾簽名確認筆錄並表示後悔,長期以已婚身分示人,直到面臨懲處才主張婚姻無效,難以卸責。

法院指出,謝男身為政戰體系少校,應自律並作為表率,卻明知軍中兩性關係規範嚴格仍故意違反,其行為已嚴重影響部隊管理與軍人形象。軍方相關處分符合法定程序且未逾越比例原則,判決駁回謝男上訴,全案維持撤職及停止任用3年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