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16日執行海上巡防勤務時,發覺有1艘台灣船舶「嬐○號」駛入大陸水域,行跡可疑,示意該船舶停船受檢;不料該船為規避檢查加速逃離後與陸船併靠搶將不詳去私貨搬上大陸船舶,金門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安法等罪嫌,將吳姓船主、陳姓貨主等11人起訴。
海巡署 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4月16日下午6時執行海上巡防勤務時, 發覺由張姓船長駕駛並搭載3名船員的「嬐○號」船舶駛出禁、限制水域而進入大陸地區水域,該隊第PP10039 號巡防艇旋即啟動警示燈光及鳴笛示意該船舶停船受檢。
不料,張姓船長為規避檢查而加速逃離,並於金門縣南方海域24海浬處,與大陸地區人民駕駛之大陸地區船舶併靠,將該船舶裝載之不詳走私貨物搬運至該大陸地區船舶。
之後經海巡署調度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第PP3573號巡防艇前往支援圍捕,於同日晚間11時許登船檢查,將張姓船長等4人當場逮捕,且扣得船舶1艘及無線電、電子海圖等航海設備,經本署檢察官張維哲指揮第九海巡隊執行拘提、搜索,查獲相關事證並查獲相關事證並逮捕逮捕「嬐○號」的船舶吳姓所有權人,及扣得曳引機、堆高機及舷外機等物。
檢方起訴指出,吳姓船長提供他所有的船舶「嬐○號」,再由邵姓男子以5000元代價提供其所有金沙鎮山后段土地上的淡綠色鐵皮倉庫,今年4月16日下午2時許,由陳姓貨主運送以保麗龍箱包裝,內容不詳之貨物約20箱,及內容貨物不詳的麻布袋到邵男的鐵皮倉庫,完成出海走私的事前準備。
事前準備完成後,吳男將船舶拖到陸軍第E32號據點之寒舍花岸際,隨後由張姓船長駕船出海。遭到海巡署巡防艇以雷達鎖定即將航出台灣地區之禁止限制水域線,並啟動警示燈光及鳴笛,示意他們停船受檢,「嬐○號」竟速航向禁止限制水域線外,並航行至禁止限制水域線外之金門縣南方海域,在該處與姓名年籍不詳、通訊軟體微信暱稱「大海」或「阿宗」的大陸地區人民駕駛之大陸地區船舶併靠,並將走私船舶載運之貨物交給本案大陸船舶後,遭海巡人員圍捕。
照片來源:金門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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