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為全面遏止酒後與毒品駕車危害道路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近期持續強化取締勤務,將「酒駕」與「毒駕」列為交通執法重點,全力掃蕩危險駕駛行為。警方強調,酒毒駕如同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不僅危及自身生命,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中市警將以高強度勤務與科技執法雙軌並行,展現強勢執法決心。
中市警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永昌日前也特別與警察廣播電臺連線,在「波麗士上線」節目中宣導毒駕防制觀念,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警方指出,近年毒駕案件逐漸增加,駕駛人在毒品影響下容易產生精神恍惚、情緒異常亢奮、反應遲緩或注意力不集中等狀況,嚴重影響駕車判斷能力,危險程度甚至不亞於酒駕。
為有效查緝毒駕,中市警已於第一線全面配置「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依據警政署最新發布之取締毒駕作業程序,員警執行路檢或攔查時,若發現駕駛人出現疑似毒駕徵狀,將立即要求接受快篩檢測。一旦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警方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當場逮捕,並立即實施「人車分離」,防止危害持續發生。
警方表示,若駕駛人企圖規避檢測而拒絕受測,除將面臨高達新臺幣18萬元罰鍰外,車輛也將當場移置保管、駕照吊銷;即便拒測,只要經警方觀察認定有無法安全駕駛情形,仍可依法移送究辦,絕不容許任何僥倖空間。

此外,在打擊毒駕同時,中市警對酒駕取締亦毫不鬆懈,針對易肇事路段、飲酒場所周邊及治安熱點,持續規劃「封閉式路檢」與「機動巡邏」勤務。統計115年迄今,警方已執行專案攔檢581場次,共取締酒駕2,871件,展現維護交通安全決心。
警方提醒,駕駛人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即涉及公共危險罪,將依法移送法辦;即便未達刑責標準,仍須面臨1萬5千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違規車輛更將依法當場扣車、吊扣牌照2年,甚至連同車乘客也可能一併受罰。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輕忽「隔夜宿醉」或「只喝一點」的風險,共同維護安全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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