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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不是問題!黃世聰:應把空間選擇權還給住戶

發表日期:2026 / 05 / 29

近年台灣房市圍繞公共設施的爭議頻頻登上媒體版面,從住戶指控建商「二次施工」、「廣告不實」,到代銷業者被推上「協助欺騙」的浪尖,社會討論彷彿陷入一場「非黑即白」的消費審判。財經專家黃世聰臉書發文指出,這並不只是單純的誠信問題,而是台灣戰後延續至今的建築法規,已逐漸追不上現代多元社會的「生活生命週期」。

黃世聰表示,在現行建築法規嚴格要求下,公設某種程度上被法律綁架。現代公寓大廈為了符合免計容積、消防、避難等安全指標,必然產生大量公共空間;建商為了提高產品吸引力,往往在完工前將空間填滿游泳池、KTV、健身房等設施,但這些配置未必真正符合住戶長期使用需求。

黃世聰指出,一個住宅社區的生命週期長達數十年,住戶今天需要的可能是兒童遊戲室,十年後可能轉為銀髮族瑜伽教室、閱讀空間或健康照護場域。當現行法規缺乏彈性的變更機制,不符住戶實際需求的公設便容易迅速荒廢,甚至成為社區管理上的「安全死角」。

黃世聰認為,過去部分建商以「二次施工」等灰色手段,試圖滿足住戶對未來空間的想像;但當爭議發生時,社會輿論往往直接以「欺騙」定調,將建商、代銷與住戶推向對立,卻忽略真正該檢討的,是那套把空間用途固定在建照核准當下的僵化制度。

↑圖說:近年房市公設與建案規劃爭議頻傳,財經專家黃世聰指出,台灣現今建築法規已追不上現代多元社會的「生活生命週期」,他認為建築法規應「解嚴」,找出具彈性的法規界線。(圖片來源:翻攝自黃世聰臉書)

黃世聰進一步表示,許多國際指標住宅或成熟社區治理案例中,建商的職責不再是把公共空間「塞滿」,而是在符合法規、結構安全與消防無虞的前提下,依法預留毛胚狀態的彈性空間,並提撥部分「空間基金」。這樣的設計不是逃避責任,而是對未來生活變化保留最大尊重。

黃世聰指出,當住戶陸續進駐並成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後,真正的居住主體即可透過社區自治,依法決定這筆基金如何使用、空間如何裝修,以及這個公共空間應該承載什麼樣的集體生活。他強調,「建築留白」是自主治理,並非違法二次施工,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黃世聰建議,若法規能適度放寬,建立一套在符合消防與結構安全前提下的「公設變更簡易程序」,建商就不必冒險違規,代銷也能回歸單純銷售「依法申請產品」的本質,住戶則能在合法框架內,規劃真正符合自身需求的「生活共同體」。

↑圖說:圖為社區多功能公設空間示意圖。(圖片來源:AI生成圖片)

黃世聰認為,建築法規應該「解嚴」,讓房市討論從「消費對立」走向「空間共創」。監管機關此時最該做的,不是以重罰加深對立,而是思考如何畫出具備彈性的法規界線,明確引導市場區分何謂「現況法定公設」,何謂「未來社區可合法調整的彈性空間」。

黃世聰重申,房市議題當然需要嚴格監督,但監督不應流於情緒性的貼標籤。唯有鬆綁法規,給建築一個呼吸的機會,把空間選擇權還給居住者,建商、住戶與代銷之間的對立才可能真正解套,台灣城市風景也才能走向成熟與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