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67歲的謝姓小黃運匠,在家中私設繁殖場,卻又為節省花費,將5隻貓咪用鐵錘砸成重傷,又用利器把1隻貓咪刺成重傷,再將7隻貓帶到外面丟掉,害6隻貓因傷重死亡,而唯一沒被傷害的貓咪則被車碾死,新北地院依6項違反動保法之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各判刑1年、均併科25萬罰金,合併應執行徒刑3年6月、併科25萬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某違法私營貓咪繁殖販賣獲利,還為了節省花費,今年2月27日凌晨時在家中用鐵錘將5隻貓咪砸到重傷後,再用利器刺傷另一隻貓後,連同一隻未傷害的貓咪共7隻貓帶出門,趁四下無人將貓丟在中和光環路段上,害6隻貓傷重而亡,未受傷的貓則被附近車輛碾死。
法官指出,貓咪為哺乳類小型動物,具有獨立行動、思維能力,更為人類最受歡迎之寵物種類之一,以現代忙碌、陌生之現代社會,多有飼養貓咪陪伴人生過程,而成為「家庭成員」之一,不可單純將貓咪視為財產客體,自不待言。
本案被告所為,將具有靈性、應值憐愛之貓咪生命共6名殘忍地傷害、棄置而亡,貓咪因遭鐵鎚撞擊致骨折、利器穿刺而明顯可見鮮血直流,屍身更遍布公眾通行之馬路上,並於網際網路上造成新聞流傳,自對社會公眾造成一定程度之震撼。
法官認為,謝某僅係將其所飼養之貓咪是為可以賺取錢財之「經濟動物」而非以無可取代之「生命」視之,並以最少成本企圖創造最高利得,其主觀上對於本案的貓咪即無情感連結,僅屬得否為買賣標的或創造買賣標的之「交易物」而已,因而以物視之並對之為本案犯行,無異以處分所持有物而傷害貓咪,亦無足取。
同時,謝某飼養貓隻環境極差,貓龍狹小、貓砂也沒有定期更換,現場髒亂不堪,加上他私營繁殖,是以最少花費達到經濟最大化的目的,故意丟棄的貓咪還是米克斯幼貓,以此認定他是為了剔除沒有經濟價值的貓咪,為了圖謀己利、樽節開支的意圖甚明,所為甚爲可惡,應予嚴懲。
且謝某在偵訊時辯稱,棄置時貓隻都是正常的,不清楚貓隻遭鈍器撞擊或利器穿刺原因,而否認有故意傷害貓隻行為。遲於法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始願坦承本案全部犯行,並有哭泣之情緒反應,但經法院細問本案犯罪過程,謝某卻又以已經不太清楚犯案過程等字眼含糊帶過。
法官認為,謝某雖於審理時坦承犯罪,但仍有不願坦然面對本案過程之規避心態,再參卷內詳為調查貓咪死因、死亡時間之認定以及發現屍體相對位置暨接觸貓咪僅有謝某一人等各該事證,均屬對謝某甚為不利之積極證據,則其坦承犯罪無非係因事證明確,是難認謝某之「坦承」是係真心悔悟而為,難執此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因此重判謝某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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