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繼日前裁定毒駕瓦斯車肇事嫌犯無保請回後,5日再度裁定毒駕拒檢撞傷兩名員警的施姓男子無保請回,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彰化地檢署不服裁定,7日提出抗告。本案起於本月4日,彰化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員警趙秉逸執勤時遭施男毒駕拒檢撞傷。檢察官認為施男有毒品前科及施用惡習,再犯風險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遭裁定駁回。
法官裁定理由包括:被告持有歸案證明、案發現場未查獲違禁物、無法確認係故意衝撞,且卷內僅有初步篩檢報告,檢方未充分釋明反覆實施風險。陳國銘今日受訪時平靜表示,「還是尊重就好了,會請律師處理後續」。他透露,右腳髕骨整個碎裂,醫師以鐵線縫合;左腳遭完整輾過,大面積擦挫傷,預估至少需6至8週才能返所。他感嘆案發當下以為「完蛋了」,所幸白沙屯媽祖庇佑才得以保命。
陳所長女兒昨晚於社群平台發文,直指施男在獲裁定後,未事先聯繫即帶著兩盒水果突然現身病房,不但未讓父親感受到歉意,反而令傷者感到恐懼。
她沉痛質疑:「沒有人知道一個吸毒犯到底是真心悔悟,還是已經走投無路的亡命之徒。」並擔憂若拒絕和解,家屬日後是否將面臨報復風險。彰化地院對外聲明強調,近來已就毒駕預防性羈押聲請裁准逾10件,個案裁定不代表全體法官態度,亦不應解讀為對毒駕行為的縱容,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強化審判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