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自2015年起在宜蘭開設宮廟,平日從事泥水工作,夜間則化身宮廟主持。他結識一名因躁鬱症及身心狀況不佳前來問事的女信徒。
2020年間,該名女子因跌倒導致頸部受傷,長期就醫未見好轉,黃男見狀後向女子及其丈夫宣稱,女子身上帶有「黑令旗」且「卡到陰」,因受傷導致「靈魂破洞」。
黃男進一步誆騙稱,若不及時處理恐危及生命,必須透過「過氣」、「補氣」的特殊手段才能調理身體,並要求女子丈夫必須迴避。
女子丈夫因心疼妻子傷痛遲未好轉,相信黃男說法,在其要求下帶著孩子出門迴避,讓黃男在住處對妻子性侵得逞。
此舉助長黃男更加變本加厲,從2020年至2023年間,黃男與女子發生多達39次性行為,足跡遍及宮廟及女方住家。最後因女子無法承受身心壓力選擇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
審理期間,黃男全盤否認犯行,辯稱這種「補氣」調理方式皆有經過女子夫妻倆同意。辯護律師主張女子在過程中並未受到強大外力壓制,且有自主準備相關用品,認為是出於個人自由意志發生性關係,不應構成強制性交。
法官審酌相關醫療診斷報告及女子日記後指出,被害女子長期患有躁鬱症,且因頸部傷痛身心極為脆弱。黃男長期利用鬼神之說,刻意營造如果不聽從指示就會危及生命的恐怖情境,此舉已實質壓制女子的理性思考空間,導致女子在恐懼與徬徨中只能隱忍配合。
宜蘭地院合議庭認為,黃男利用他人急切求助的心理狀態,違背信徒信任,藉由宗教之名滿足個人私慾,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
法官最終認定黃男共犯下39次強制性交罪,每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