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11)日審查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多位立委提案擴大就學貸款協助,包括放寬申貸資格、政府負擔貸款利息、延長還款寬限期等,盼讓就學貸款成為青年向上流動的階梯,而非人生起步的重擔。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於質詢中直接要求教育部表態,主張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8條應明定貸款利息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負擔,並將申貸資格的家戶所得上限從120萬元提升至150萬元,同時將本金還款寬限期從工作後一年延長至兩年。她強調,學生與家庭需要的不是「每年猜政策」,而是穩定可預期的保障。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回應,賴清德總統已於5月27日宣布人口對策新戰略,預計自115學年度8月起,在學學生一律免負擔貸款利息,現行0.9%利率全數由政府承擔;畢業後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亦將調降1個百分點、差額由政府支出,還款寬限期同步從一年延長為兩年。他說明,目前已有近52%學生獲得學雜費減免,現行授權辦法具備彈性調整空間。
針對就學貸款入法項目,徐欣瑩要求教育部在一個月內向教育委員會提出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8條可入法的項目清單,並逐項說明哪些可由行政處理、哪些仍有疑慮,獲次長允諾辦理。
此外,徐欣瑩就營養午餐專法進度追問,要求教育、財政、衛福、農業四部會在三個月內提交中央地方財源分擔方案、午餐執行秘書專職化標準、廚工設備盤點及食安稽查機制等,交由教育委員會審視,獲主席裁示照辦。她強調,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不應由中央訂標準、地方付帳單、學校扛責任,中央應持續承擔財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