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邏,發現一名自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且神情恍惚,經攔查後於車內起出依托咪酯菸彈10顆、空氣槍1把、彈匣及鋼珠彈,全案經訊問後將駕駛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

員警見該自小客駕駛未繫妥安全帶,遂示意其停車受檢。盤查過程中發現駕駛眼情閃爍、支吾其詞,且車上飄散異味,於取得駕駛同意後,在車上查獲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10顆(已使用),經現場以快篩試劑檢測呈現陽性反應;後續又起出空氣槍1把、彈匣1個、氣瓶1個及鋼珠彈1包,經送驗雖未達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標準,惟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經警方調查,犯嫌稱以為其購買的是無毒品成分的一般菸彈;另稱空氣槍係6、7年前購入,用來玩生存遊戲使用,後來便一直放在車上。全案經訊問後,駕駛持有空氣槍部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另持有二級毒品 依托咪酯菸彈,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原始新聞來源 恍神男子攜毒菸彈上路 遭警查獲再起出空氣槍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