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青年軍發動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出現「死亡連署」及大量不實連署簽名,16日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4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及罷免召集人賴苡任,今(17)日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仍裁定5人羈押禁見。可抗告。
法院裁定指出,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於訊問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被告初文卿、姚富文坦承本案行使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犯嫌;被告黃呂錦茹否認犯嫌。
經本院聽取檢察官、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及辯護人之意見,並參酌起訴書所列證據及卷附證據資料,應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涉犯起訴書所載之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審酌被告初文卿、姚富文今日固然坦承全部犯行,然被告初文卿、姚富文就本案經過有避重就輕、互相推諉或維護共同被告之情形。
況且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間存有組織隸屬、長官部屬、黨務幕僚等感情、指揮層級因素,渠等為避免因彼此證述而經法院認定構成犯罪,依常情判斷,實有互相迴護勾串之可能,自有事實足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行為及可能,應認有羈押之原因。
審酌本案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涉犯本案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犯罪手段係以大量抄錄民眾資料、偽造提議人名冊為之,所偽造之提議人名冊係得以決定是否罷免公職人員之重要文書,而選舉、罷免屬憲法保障之公民權,本案偽造提議人名冊之行為,不僅對被冒名人之憲法權利產生危害,更可能影響公職人員之罷免結果,對他人之個人資料、信用、社會秩序及民主政治之選罷制度造成重大危害。
並考量現今網路與通訊軟體發達,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若釋放在外,可輕易透過其他行動裝置、通訊軟體與證人聯繫、影響證人,為避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規避或妨礙審判或執行之危險,除羈押以外,顯無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之替代手段,足以達成與羈押同等有效防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目的,依比例原則權衡羈押對各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確保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維護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等因素,應認均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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