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潭子分駐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獲一名計程車司機主動攔車報案,表示剛載送一名疑似詐欺車手前往潭子區某超商,並詳細描述對方特徵及可疑行徑。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查察,當場查獲70年次蔡姓女子正在與廖姓女子面交,並已收取新臺幣14萬3,000元現金,經蒐證確認涉嫌詐欺,當場將蔡女逮捕送辦。

警方調查,詐騙集團先透過Threads社群平台張貼買房需求訊息,誘使從事房仲工作的廖女私訊聯繫,再以投資虛擬貨幣可獲利為由,誘騙其面交投資款。蔡女受詐團指派,自雲林搭乘高鐵至臺中,再轉搭計程車前往指定超商收款,所幸過程中被機警的莊姓計程車司機察覺異狀,主動向巡邏員警報案,經警方及時介入,不僅成功逮捕車手,也保住廖女14萬3,000元財產。全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處蔡女有期徒刑1年。

莊姓司機表示,蔡女當天自臺中市西屯區一處超商上車,指定前往潭子區另一家超商,途中全程使用通訊軟體通話,不斷詢問「還有幾分鐘會到」,神情相當急迫;抵達目的地後,又立即向電話另一頭回報已到達,整體行徑十分可疑,因此懷疑自己載到詐欺車手,鼓起勇氣攔下巡邏警車報案。

大雅警分局表示,莊姓司機的機警協助,成功讓警方查獲車手,依規定已協助申請新臺幣1萬元檢舉車手獎金,以表揚其熱心公益、協助打擊詐欺犯罪。

警方呼籲,打擊詐騙需要全民共同參與,民眾若發現疑似詐欺車手或有可疑收款、取款行為,可立即向警方檢舉,只要提供關鍵線索或協助警方成功查獲車手,不僅能避免更多民眾受害,還有機會獲得最高1萬元檢舉獎金,共同「斬手」、守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