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這名母親在2020年間開始受男友傳訊息教唆,趁3名兒子睡覺時進行猥褻行為。她首先將目標鎖定就讀高二的大兒子,一週後對二兒子下手,隨後侵犯國二的小兒子。受害過程中,小兒子驚醒後發現施暴者是自己的母親,因內心極度害怕加上不知如何反應,只能選擇裝睡隱忍。
案情顯示,該名母親會在兒子熟睡時強行拉下內褲,對其生殖器進行撫摸、上下戳動等猥褻行為,甚至強行替孩子打手槍至射精,並將全程過程拍攝下來傳給男友觀看,藉此滿足男友的變態性慾。更惡劣的是,她明知二兒子領有學習與發展障礙證明、心智尚未成熟,仍對其下手。二兒子在3年間遭亂倫超過10次,2023年升上大學一年級時,某次在客廳撞見母親與男友親密,男友竟提出想要「3人行」的無理要求。
整起亂倫案件持續長達3年多時間,直到孩子的父親發現後震怒報警,案件才曝光。檢警單位查證屬實後,檢方對母親男友聲請羈押獲准,並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一審法官審理時痛批,該名母親未能善盡妥慎照顧之責,明知兒子年紀尚幼且其中一人具有學習與發展障礙,竟罔顧孩子們的身心健全發展與心靈感受,只為滿足個人與男友的一己性慾,長期違悖人倫綱常犯下獸行,嚴重戕害3名兒子身心的健全成長。至於男友本身同為人父,竟為了滿足自己觀看與參與亂倫的變態慾望而教唆、助長犯罪行為,在偵查之初甚至未坦承全部犯行,毫無愧疚之心,行徑不可原諒。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等罪名,將兩人各判處10年6個月有期徒刑。
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二審,法官考量到母親男友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部分和解並履行賠償,因此酌情將男友改判為9年8個月有期徒刑;母親則維持10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