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員警於6月30日上午駕車就診途中,臨停下車經轄區員警發現走路搖晃,現場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呈特定品項陽性反應,疑涉公共危險罪,該大隊積極配合轄區分局從嚴、從速查處,全案依取締程序舉發、查扣車輛,並依法搜索、逮捕及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本案因涉及員警身分,全程由轄區分局會同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依循法定程序偵辦,立即搜索車輛並經當事人同意前往住處檢視,皆未發現毒品等違禁品;復依法採集尿液送請鑑定,經委驗機構初驗K他命陰性反應。經瞭解該員健康因素,近期服用醫師開立管制藥物並有提供相關處方籤,將俟後續檢驗報告結果及偵審情形,擬處相關責任。
該刑事警察大隊將持續落實各項風紀維護作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持續深入釐清案情,以維警譽。
原始新聞來源 員警疑涉公共危險 北市刑大從嚴查處 澈底釐清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