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為感謝煤礦工朋友在礦業發展時期的貢獻,新北市府今年持續辦理退休煤礦工慰問金發放作業,凡一0一年七月卅一日前設籍新北市滿一年以上,曾從事煤礦工作且具勞保投保紀錄的六十五歲(原住民族五十五歲)以上的新北市民,皆可提出申請,受理期間即日起至七月卅一日止,經審核符合請領資格者,可獲得慰問金二千元。
市府勞工局表示,為減輕長輩奔波不便,首次申請者可就近請里長或區公所協助辦理;已申請並通過資格審核的退休煤礦工,勞工局會主動查核戶籍資料,若仍設籍新北市者將直接撥款,無須重新申請。
勞工局並提醒申請者於提供存摺影本時,請勿使用年金、低收入戶救助或其他依法不得扣押之專戶存摺,以免雖符合申請資格,卻因帳戶性質限制而無法完成匯款,影響慰問金入帳。首次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據,填妥後郵寄至「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勞工局勞工組織科」,或就近向各區公所送件辦理。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市府七樓勞工局服務台、各區公所及議員服務處索取,亦可至「新北勞動雲」網站首頁搜尋「煤礦工」下載申請簡章。

原始新聞來源 感謝付出 新北退休煤礦工慰問金7月受理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