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非自願離職的新北市失業勞工若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今〈8〉日至8月7日申請新北市勞工局辦理的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凡已向勞動部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申請新北市加碼生活扶助,最高補助9800元,合併中央補助最高可獲3萬5800元,減輕失業家庭子女就學負擔。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避免勞工因非自願失業影響子女受教育權益,每年都會針對已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優先輔導向勞動部申請子女就學補助。
勞動部完成資格審查後,通常於6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新北市則接續提供生活扶助金,希望透過中央與地方資源接力,降低家庭經濟壓力,協助學生安心完成學業。

他提醒,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時,只需備妥申請書、領據、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戶口名簿、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費收據(須有繳費明細)及存摺影本即可。若曾接受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因與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不得重複領取,須先繳回教育部補助款,並檢附補繳收據及原學費收據影本,才能提出申請。
陳瑞嘉指出,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市府行政大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7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9處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也可至「新北勞動雲」下載申請表。
至於未及申請勞動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但符合資格的新近非自願離職勞工,也可致電新北市勞工局(02)2960-3456轉6312洽詢,了解是否仍有相關協助措施。
原始新聞來源 失業勞工子女扶助即起申請 新北加碼最高35800元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