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巴威颱風逐漸逼近台灣,中央氣象署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新北市勞工局今〈9〉日提醒轄內事業單位,應提前完成防颱整備,以勞工生命安全為優先,全面降低颱風期間可能引發的職業災害風險。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颱風期間風勢強勁、雨勢增大,容易造成工地設施鬆動、物體飛落、淹水及感電等危害,雇主應依據作業特性落實防災措施。營造工地須加強檢查施工架、圍籬、塔式起重機及物料堆置情形,確認結構穩固,並移除懸掛帆布、廣告物等可能遭強風吹落的物品,同時檢視排水及擋土設施是否正常運作。
針對臨水、邊坡及土石流潛勢等高風險區域,業者應設置警示標誌,並準備救生衣、安全帽及通訊設備等必要防護器材。外送平台業者若遇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應立即停止派單,待風雨減弱後重新評估道路及作業安全,確認風險可控後再恢復服務。
陳瑞嘉提醒,災後復原期間同樣不可輕忽安全,包括清理環境、搶修設備等工作,都可能面臨感電、墜落、倒塌物及物體飛落等危害,雇主應提供適當防護設備,並確保勞工依安全程序作業。

在出勤權益方面,勞工局指出,若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已宣布停班,勞工可選擇不出勤,雇主雖依法得不發給工資,但仍鼓勵雇主優於法令照常給薪。若因業務需求,經勞工同意於颱風期間出勤,雇主除建議提供加給工資外,也應協助安排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相關保險保障。
此外,若勞工到班後發現工作場所存在立即危險情形,可依法行使「退避權」,撤離至安全地點,雇主不得因此認定曠工、扣薪、解僱或扣發全勤獎金。
勞檢處長林澤州表示,雇主若未落實颱風防災與職場安全整備,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若因疏失造成職業災害,更可能涉及民事及刑事責任。
他呼籲,各事業單位應秉持「多一分準備、多一分安全」原則,提前完成防颱措施,與政府共同守護勞工安全,將天然災害可能造成的職災風險降至最低。
原始新聞來源 颱風來襲 新北提醒雇主防災 勞工遇危可行使退避權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