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聯油脂提供國內三大食用油品牌「泰山」、「福壽」及「福懋」的大豆沙拉油原料,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並流入市面,台中地檢署9日搜索中聯等4間油品公司,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中聯總經理余凌冲聲押禁見,台中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認余凌冲涉及多罪,但考量他已承認檢察官所指犯罪事實,綜合權衡後,認為酌定2000萬元交保以及其他限制手段,應足以對余凌冲形成拘束力,余在今(11)日凌晨辦完交保後離開法院。可抗告。
中檢於9日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及彰化縣衛生局前往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等4家公司的6個處所搜索,並依法查扣設備機具、案關郵件、會議紀錄、檢驗報告、出貨資料、生產紀錄、進口報單、隨身碟、行動電話、儲油槽、設備機具等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並約談被告中聯公司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陳姓廠長、陳姓品研課副課長、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趙姓總經理、顏姓協理、黃姓副理、福懋公司董事長吳星澄、張姓總經理、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等11人,及證人13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綜合研析扣案證據並互核被告、證人等之供、證述後,認被告11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即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諭令中聯董事長蔡清松2000萬元交保、福懋董事長吳星澄2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10人,則分別諭知具保候傳。
台中地院開庭後裁定,審酌被告余凌冲已承認檢察官所指犯罪事實,檢警機關亦已掌握部分證人或鑑定報告等重要證據資料,綜合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等等,認如酌定適當保證金額,輔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等限制手段,應足以對被告余凌冲形成拘束力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而無羈押之必要。
經審酌被告余凌冲所涉各罪嫌之法定刑度、個人 身分、工作、家庭收入及前述情狀,命被告以新台幣2000萬元具保,並應限制住居,於指定時間至警局報到,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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