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先進入路口中心再左轉,看似只是多花幾秒鐘,卻可能避免一場無法挽回的事故。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因汽、機車「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也就是俗稱「切西瓜」而衍生交通事故的鑑定案件,112年有150件、113年149件、114年截至目前已有140件,顯示仍有不少駕駛抱持僥倖心態,為求快速而違規左轉。
裁決處表示,日前新北市一名顏姓駕駛為縮短等待時間,未依規定駛至路口中心,即提前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左轉,與對向直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對方死亡。顏姓駕駛雖辯稱,當時判斷對向車距離足夠,認為可安全完成左轉,但事故鑑定及法院均認定,左轉車輛依法應禮讓對向直行車,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其違規行為與事故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左轉時,應於距離路口30公尺前開啟方向燈,提前駛入內側或左轉專用車道,進入路口後先行駛至路口中心,確認對向無來車或已完成禮讓後,再安全完成左轉,切勿為節省幾秒鐘而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左轉可處最高新臺幣1,800元罰鍰;若因此肇事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除行政裁罰外,還可能面臨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裁決處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多等幾秒鐘、依法完成左轉,不僅能避免荷包失血,更能守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原始新聞來源 搶快幾秒左轉「切西瓜」 最高罰1800元、肇事恐吃官司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