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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毒油案第三波搜索 泰山公司前、後任總經理羈押禁見

發表日期:2026 / 07 / 26
致癌毒油案第三波搜索 泰山公司前、後任總經理羈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聯油脂提供國內三大食用油品牌「泰山」、「福壽」及「福懋」的大豆沙拉油原料,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並流入市面,台中地檢署24日展開第三波搜索行動,對泰山公司前任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江姓法務,以及福懋公司品研處譚姓經理、品管部孫姓襄理等5人執行搜索;並通知福壽公司倉儲李姓課長、福懋公司謝姓員工、泰山公司張姓廠長等3人,及2名泰山公司員工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沈怡君、蔡國樑,張姓廠長諭知500萬元交保。

中檢指出,經9日及22日兩波搜索,經持續分析扣案資料及相關人員供述,為進一步釐清福壽、福懋及泰山等公司於知悉原料、製程或產品發生異常後之處置情形及相關人員責任,展開第三波搜索,由任檢察官洪國朝率同檢察官郭逵、翁嘉隆、賴謝銓、周奕宏,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執行。

除將沈怡君等被告、證人通知到案,並查扣相關人員之行動電話、雲端資料及其他電子設備等證物;另同步調取各公司原料進口採購契約,以及遭檢出苯駢芘超標之7批沙拉油銷售明細,進一步勾稽問題油品之原料來源、採購情形、生產批次所對應之銷售成品、銷售時間及流向,以全面釐清問題油品之製造、出貨及異常通報過程。

經檢察官綜合研析扣案證據,並互核被告及證人之供、證述後,認被告沈怡君、蔡國樑、張姓廠長等3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泰山公司時任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張姓廠長知具保新台幣500萬元,其餘7人均諭知請回。

中檢表示,將持續就到案人員陳述、扣案數位證物及調取資料進行交叉比對,深入追查問題油品之原料採購、生產製造、品質檢驗、異常處理及銷售流向,並釐清相關人員有無隱匿異常、製作不實紀錄或違法出貨等情事,依法嚴正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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