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蔡姓男子於2022年至2024年間,涉嫌性侵及猥褻2名未成年繼女逾90次,全案曝光後,桃園地方法院今年4月底一審判處蔡男應執行15年6個月有期徒刑,上訴後進入二審,蔡男遭裁定羈押,他對此不服,聲請撤銷羈押,結果被高院駁回。
台灣高等法院針對蔡男性侵繼女案進行二審審理,並於5月21日召開訊問庭,法院考量蔡男所涉罪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並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因此裁定將蔡男羈押。
孰料蔡男在聲請撤銷羈押時主張,原審判決雖定刑15年6個月,但不足以認定他有逃亡之虞。蔡男強調案件僅有2名被害人,且都為單一指控,缺乏實證及具體案發時間。
此外,蔡男表示自案發後未再與2名繼女聯絡,雙方不可能再同居一處,因此不可能對繼女有反覆實施性侵害行為。蔡男認為,應可透過具保、限制出境出海、定期至警察局報到及電子腳環等方式,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並請求撤銷羈押裁定。
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羈押裁定已敘明所依據的事證,並無不當之處。法院認為蔡男聲請內容不足以推翻羈押裁定,且不可採信,因此駁回其聲請。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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