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年演藝人員遭跟蹤騷擾案件引發社會關注,部分民眾以追星、表達喜愛為由,反覆尾隨、守候、持續傳送訊息,甚至打探私人行程、住居所或未經同意接觸,造成對方恐懼、不安的行為,已嚴重影響演藝人員生活安寧,更可能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為提升演藝工作者自我保護意識,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日前結合萬華分局,前往轄內劇場演藝團隊辦理跟蹤騷擾防制宣導,透過法令解說及案例分享,協助表演者了解自身權益及法律保障。

活動中由北市警萬華分局家防官及婦幼隊員警結合實務案例,向演員及工作人員說明常見的跟蹤騷擾態樣,以及遭遇相關情形時的應對方式。在此提醒,若遇跟蹤騷擾情形,應妥善保存對話紀錄、照片、影像等相關證據,並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除受理案件外,亦可依個案情形進行風險評估、提供安全維護建議、對行為人核發書面告誡,並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以即時提供必要協助與保護措施。

臺北市婦幼警察隊呼籲,支持喜愛的藝人或表演者應建立在尊重與理性的基礎上,喜歡不是打擾的理由,更不能成為騷擾的藉口。追星可以熱情,行為不能越界;掌聲可以熱烈,距離不能失守。唯有尊重他人意願與生活界線,才能共同營造安全與友善的藝文環境。

原始新聞來源 支持偶像不越界 跟蹤騷擾零容忍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