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相關修法,相關機關已進行差額發放,但外界高度關注若修法最終被憲法法庭判決違憲,已補發的差額是否將予以追回。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六)日於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後續處理方式須待憲法法庭做成判決後,由相關機關依據判決結果執行。
立法院會日前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自二0二四年起停砍公教人員年金。儘管行政院、考試院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均已提出釋憲,但在結果公布前,銓敘部與行政院仍依法於八月進行差額發放,使公教人員同步辦理。
李慧芝指出,根據銓敘部估算,停砍年改修法後,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將提前至二0四五年、教育人員則提前至二0四二年,不僅嚴重減損過去推動的年改成果,更直接衝擊現職人員未來請求退撫給付的權利。面對媒體質疑與警消條例處置不同,李慧芝強調政府絕無雙標,唯一標準就是公平且全面照顧軍公教勞及各行各業工作者。
針對差額補發的經費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委林志育說明,相關撥補皆由現有預算執行,中央機關退休公務人員之退休預算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中,由各權責主管機關依規定編列與執行。
原始新聞來源 停砍年金若違憲是否追回差額? 政院:須待判決做成後依規定執行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