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豐邑機構在新竹縣竹北市的「豐采520」建案發生天坑塌陷事件,新竹地檢署調查後,確認豐邑機構偷工減料釀成天坑嚴重危及民眾身家安全,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之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私人不法利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楊文科等12人,新竹地院卻逆轉判決楊文科圖利罪部分無罪,竹檢今(7)日依法提起上訴。
竹檢表示,檢方於7月22日收受判 決正本後,經承辦檢察官詳閱判決理由並通盤審酌全案卷證,認部分無罪判決、犯罪事實及罪名認定、量刑及犯罪所得沒收 等事項,仍有再行審酌之必要,於今日,依法提起上訴。
竹檢指出,就原審判決無罪部分,本署針對被告楊文科無罪部分提起上訴;另就被告劉樹居、邱崇喆、盧永吉被訴登載不實擋土設計圖面、行使業務登載不實及違反建築法第93條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等無罪部分,被告劉進乾就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之無罪部分,以及被告陳至忠就違反建築技術成規之無罪部分,均一併提起上訴。
此外,就原審判決理由中不另為無罪諭知,及與該部分具有不可分關係之有罪部分,本署針對被告江良淵、黃彧思所涉第2次、第3次違法復工之圖利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部分,以及相關圖利罪有罪部分提起上訴;另就被告劉樹居、邱崇喆、盧永吉、劉進乾所涉違背建築術成規罪相關有罪部分,亦提起上訴。
至於量刑部分,竹檢就被告江良淵所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告劉樹居、邱崇喆、盧永吉、劉進乾、黃淑美、李明強、胡坤銘所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等罪;以及被告陳至忠所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之刑度,均提起上訴,其中劉進乾、李明強及胡坤銘部分並包括原審緩刑之宣告。
竹檢表示,犯罪所得沒收部分,就原審判決關於第三人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犯罪所得沒收之範圍及數額,以及原審未宣告沒收之偷工減料不法利益部分,本署亦一併提起上訴。
竹檢強調,尊重第一審法院之審判結果,並依刑事訴訟程序就上述部分依法提起上訴,後續將由台灣高等法院依法審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