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有意參選明年高雄市長選舉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加班費案,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今(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詐欺、偽文等罪嫌,起訴林岱樺、林的胞弟林岱融及員工黃麗雪、王瓊翎等9人,並以公益侵占罪嫌起訴俗家姓名洪正威的通法寺住持釋煌智。
檢方調查,林岱樺、林岱融、黃麗雪、已過世的林姓、駱姓親友、王瓊翎等人均明知公費助理薪資非屬立法委員薪資之一部分,亦明知駱某、王瓊翎等2人未實際擔任公費助理,且未支領薪資,竟於林岱樺擔任第7屆至第11屆立法委員期間,使駱某、王瓊翎不實登載為公費助理,合計詐領1473萬6549元之公費助理薪資。
此外,林代樺、黃麗雪與周忠信等5名公費助理,明知周忠信等5人的公費助理加班費,係由林岱樺指定實際應給予之金額,再由黃麗雪轉知周忠信等5人加班費金額及入帳後繳回實際指定給予金額外之款項,竟於林岱樺擔任第9屆至第10屆立法委員期間,向立法院不實申報助理加班費,合計詐領22萬8090元之公費助理加班費。
通法寺住持釋煌智明知盧靜宜等人並未同意擔任林三郎基金會之董事,且未出席基金會成立會議,竟於113年3月11日盜用相關人等之印文後偽造相關文件,向高雄市仁武區公所申請初審,之後轉送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複審許可設立,再於113年3月29日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設立登記並發給法人登記證,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
同時,按財團法人法第18條規定,財團法人應以捐助財產孳息及設立登記後之各項所得,辦理符合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所定之業務,而依財團法人林三郎覺教基金會捐助章程第2條、第3條載明,該財團法人係以弘揚阿彌陀佛淨土法門等為宗旨及推動相關業務。
洪正威(釋煌智)竟以林三郎基金會之員工組成「立委林岱樺基金會團隊」,實際用以協助林岱樺準備高雄市長之選舉事務,合計自113年3月至114年2月支付員工薪資591萬4432元,而違反該基金會之公益目的予以侵占,涉犯刑法之公益侵占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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