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阿茂的男子今年6月間因酒醉在台東縣某餐廳內鬧事,警方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處理。阿茂當時情緒失控,不僅徒手推擠2名到場處理的警員,更對現場另1名警員口出惡言,以五字經辱罵執勤人員。
警方為避免事態擴大,決定將阿茂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處理。然而阿茂返回派出所後,非但未能冷靜下來,反而持續以三字經、五字經等髒話辱罵在場警員,更以「大塊呆」、「豬大哥」等貶損性言詞持續挑釁警方人員。
警方認為阿茂的行為已涉嫌以強暴方式妨害警員依法執行職務,其出言侮辱的言詞足以貶損受害警員的社會名譽及人格評價,因此依法將阿茂移送法辦。
台東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此案後表示,阿茂酒後無端遷怒執勤警員,其行為侵害公務執法尊嚴與社會秩序。
審理過程中,法官考量阿茂已坦承犯行,且過去並無前科紀錄,本案造成的實際損害程度尚屬輕微等情節,最終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全案目前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