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行政院長17日再度不副署《兒少未來帳戶條例》等法案,立法院長韓國瑜 18日表示,憲法就是中華民國的「本」,對於行政院再次不副署已三讀法案,他提醒行政院,行政權不能失去界線,執政權再大都大不過憲法,一再不副署、不執行法案,會動搖整個憲政秩序。卓榮泰則反問韓「您主導的立法院有恪遵憲法、遵守法律嗎?」對於兩院交鋒,立委邱鎮軍今(19)日指出,用行政權實質癱瘓另一個憲政機關的核心職權,無疑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最嚴重的違憲濫權。
邱鎮軍指出,憲法70條管的是「預算案」,即「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這代表立法院在審查總預算時,不能自己憑空增加預算項目,這點毫無疑問。但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是《財劃法》、《兒少帳戶條例》等「法律案」;卓榮泰引用的《預算法》第91條,正好證明其說法完全破產。
邱鎮軍指出,第91條寫著「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如果立法院根本無權提出會增加歲出的法律案,預算法第91條為什麼還要大費周章規定這類法律案該怎麼處理?
邱鎮軍表示,行政院是憲政機關,立法院同樣也是憲政機關,兩者地位平等,各司其職,沒有誰是誰的下屬。立法院代表最新民意依法立法,卓榮泰卻用憲法沒有賦予的拒絕副署權,把國會通過的法律直接沒收、冰凍。用行政權實質癱瘓另一個憲政機關的核心職權,無疑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最嚴重的違憲濫權,「到底是誰在妨礙誰?」
針對預算,邱鎮軍說,行政院去年預算還剩12億7293萬元,另外還有高達39億9948萬元的保留款,兩筆加起來足足高達52億7241萬元,卓榮泰還天天在媒體上哭窮、高喊施政被立法院癱瘓,痛批「破壞財政紀律、公然說謊、詐騙國民」。
邱鎮軍認為,憲法第37條確實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但未提及「行政院長得否決法律」;把「須經副署」的行政責任,直接擴大解釋成行政院長擁有一個可以無限期阻止國會法律生效的「第二次否決權」,就是對民主憲政的公然踐踏。
邱鎮軍進一步說,《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早就替行政院設計好了合憲的救濟程序,行政院如果認為法律案窒礙難行,可以移請立法院覆議。而覆議後,如果立法院以法定門檻維持原案,毫無模糊空間「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事出必有因,凡事有因果。」邱鎮軍強調,這場憲政衝突的「因」,就是行政院不願接受國會依法作成的決議,還擅自把副署權無限擴張成行政院長的否決權。行政權可以反對國會、提出覆議,但不能因為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就宣布只有行政院認可的民意才叫民意、只有行政院接受的法律才叫法律。他回應卓榮泰應先把「應即接受」四個字讀懂,才有資格對韓國瑜院長指手畫腳。
照片來源:取自邱鎮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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