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花蓮縣新城鄉某部落一名經營早餐店的盛姓男子,2021年間向鄰居謊稱要借廁所,結果未等鄰居同意,就逕自走進屋內2樓,然後將門鎖上,接著竟將屋內一名15歲的少女小希壓制在床上,強行脫去小希衣褲性侵得逞,小希事後逃出向姑姑訴說此事,孰料姑姑竟要小希封口,經過多年,小希勇敢出面揭發此事,而盛男在法院一、二審時都被判刑7年2個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判決定讞。
判決指出,盛男在花蓮新城鄉某部落賣早餐,而被害人小希則是盛男對門的鄰居,2012年10月中案發當天,與小希同住的姑姑要到部落朋友家打麻將,盛男看到小希姑姑出門後,突然走到小希家門前,聲稱要借廁所,然後不等小希答應就直接闖入,接著就往2樓走去,小希雖然覺得莫名其妙,但因為都是鄰居,所以也未阻攔,便也跟著上到2樓。
沒想到上樓後,盛男便進入某間房間,小希跟進後,盛男突然就鎖上門,接著便將小希壓在床上,動手脫掉小希褲子,小希還大聲警告「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
孰料盛男根本不理會,強行脫下小希褲子將她性侵得逞,小希後來掙扎逃出房門,隨即衝到姑姑打麻將的朋友家中哭訴,但姑姑卻告訴她,「不要跟其他人說,也不要跟學校老師說。」
小希在隱忍多年後,認為應該說出實情,因此到警局報案,要讓盛男的惡行曝光,檢方偵辦後也對盛男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盛男否認犯罪,辯稱沒有性侵,甚至質疑小希姑姑先前為什麼隱忍不報案,事後才指示小希出面報案,是否另有所圖?
法院傳喚當時陪同小希姑姑打麻將的部落友人皆證稱,確實記得這件事,姑姑也說,當時希望小希不要說出的原因是,怕小希的爸爸會責備自己,再加上部落很小,許多人會一直談論,擔心造成小希二度傷害。
姑姑後來認為,隱瞞這麼久恐會造成小希的困擾,也覺得處置不當,才鼓勵小希去報案,而盛男也坦承,案發前小希還會跟著家人到他的早餐店買早餐,但案發後,小希再也沒去過。
法院綜合各項事證判斷,未中認定盛男確實性侵小希,一、二審法院均將他重判有期徒刑7年2個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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